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矿安〔2021〕47号),举报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经查属实的,最高一次奖励30万元。举报主要内容如下:
一、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
1.安全出口不符合设计要求。
2.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
3.擅自开采保安矿柱。
4.露天边坡发生滑移且未进行治理。
5.非煤矿山其他重大事故隐患。
二、非煤矿山违法行为
1.证照不全或过期、未批准或验收合格擅自组织生产建设。
2.不按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下达的指令予以整改。
3.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4.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
5.瞒报、谎报安全生产事故。
6.非煤矿山其他违法行为。
接报单位: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举报电话:22572820
泉州台商投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举报电话:27559733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