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云青)近日,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信厅组织开展2022年度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旨在发挥标准支撑引领作用,推动制造业企业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市场监管部门及工信部门申报。
按照《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实施方案》要求,申报主体围绕智能车间、工厂建设类,新模式应用类,新技术应用类,供应链协同类4个重点方向,开展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工作。智能车间、工厂建设类围绕生产线、车间、工厂中智能装备等开展标准应用试点;新模式应用类围绕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运维服务、网络协同制造等新模式开展标准应用试点;新技术应用类围绕人工智能、工业大数据、工业软件、工业云、边缘计算等新技术在制造业中的应用开展标准应用试点;供应链协同类围绕智能采购、智能物流、智能销售和供应链集成等开展标准应用试点。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周期为2年。
试点申报主体应当具备六个基本条件:一是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业企业,或制造业企业牵头联合上下游企业、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科研院所等组成的联合体;二是申报主体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且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三是申报主体应当具备推进标准应用试点建设的专职标准化团队或人员,具有实施标准应用的基础设施;四是申报主体已开展相关智能制造标准(包括国家、行业、地方、团体、企业等标准)应用工作,取得初步效果;五是申报主体愿意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评估和宣传总结,积极推广标准应用经验;六是申报主体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特大环境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