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石狮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印发方案,决定开展“门前三包”示范街创建,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根据方案,石狮市“门前三包”示范街将以商业圈、生活区为示范典型,由凤里街道、湖滨街道、灵秀镇、宝盖镇先行推进,蚶江镇、永宁镇、祥芝镇、鸿山镇、锦尚镇参照开展。“门前三包”示范街创建标准包括“门前三包”承诺书签订率达100%、“门前”规范有序、“门前”卫生干净、“门前”设施完好等。
根据工作方案,石狮市要求6—8月份,各镇(街道)要与临街两侧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居住小区等全面签订“门前三包”承诺书,9月份开展第一轮示范街“户主”星级评定工作。后期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并逐步向全市推广。 (吴汉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