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云青)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22年第1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抽检涉及25大类食品873批次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调味品、肉制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其中,合格857批次,不合格16批次。
不合格产品包括饼干3批次、餐饮食品(含餐饮具)7批次、酒类1批次、食用农产品5批次。
16批次不合格产品及其不合格项目分别为:福州市仓山区海田家餐饮店的汤匙,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合格、大肠菌群不合格;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咏蛙餐饮店的筷子、尤溪县水东姑奶奶餐厅的杯子、厦门柒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的碗、莆田市荔城区欣惠客中式快餐店的汤碗、漳州市长泰区泰哥牛排店的汤匙、丰泽区贤大仙餐饮店的汤匙,均为大肠菌群不合格;标称福建万士利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小乌丸百香果味夹心饼干,过氧化值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厦门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莲花店;标称福建万士利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小乌丸草莓味夹心饼干,过氧化值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厦门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莲花店;标称南靖县口口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鲜葱苏打-香葱味,过氧化值不合格,销售单位为三明市鹏盛世纪华连百货有限公司;标称龙海市裕达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平安顺酒,酒精度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漳浦县旧镇镇同吉超市;龙岩润和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冬蟹,镉不合格;漳州市龙海区程溪镇福临食杂店销售的芹菜,铅不合格;惠安振兴福德龙超市销售的活正蟹,镉不合格;福建省尤溪县百联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姜母,铅不合格;三明市嘉锦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三眼蟹,镉不合格。
目前,省市场监管局已要求所在地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诚信经营,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