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宗宝 通讯员苏进明)来自市人社局的消息,为减轻参保人员负担,更好地支持灵活就业,日前,我市启动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意外伤害保险补助申领工作。
补贴对象为在我市灵活就业窗口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其中,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申请2021年度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须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就业;2021年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股东,未在企业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未被列为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携带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2021年社保缴费凭证和经办机构指定银行卡等相关材料,向参保属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申请。
补贴标准方面,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按不高于本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2/3给予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期限,除对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此外,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的,可按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的标准,对其实际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予不超过三年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