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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禁渔区违禁捕捞
法院判令增殖放流
增殖放流现场

本报讯 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日前,石狮海洋生态保护暨“六五世界环境日”增殖放流活动在祥芝中心渔港举行。泉州中院、石狮法院、石狮检察院、石狮渔政管理部门等相关负责人等参加活动。

此次活动系石狮法院对被告人蔡某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履行增殖放流生态修复义务进行监督、确认。据了解,被告人蔡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509.15公斤,破坏了海洋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石狮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被告人蔡某拘役三个月并责令其履行增殖放流生态修复义务,同时在审理过程中,邀请祥芝渔业协会渔民代表及祥芝美丽海岸志愿者协会志愿者参加庭审旁听。通过该案的庭审旁听,渔民代表和志愿者们充分认识到海洋生态保护的重要性,纷纷表示愿共同保护海洋生态,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修复海洋受损生态环境,保持海洋生物多样性,实现海洋可持续发展目标。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还吸引了祥芝美丽海岸志愿者协会、渔业协会、石狮五中师生及部分企业踊跃参加,共放流体型适中、质量较好的真鲷鱼7.65万尾、黑鲷鱼8万尾、日本对虾200万尾。

(郑秋玉/文 李荣鑫/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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