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17日,沪深交易所分别起草并发布了可转债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为进一步强化可转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沪深交易所同步发布可转债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自6月18日起实施。
整体来看,《实施细则》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的投资者适当性、交易与转让事项等方面作出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可转债交易与转让以及投资者保护等相关制度。《实施细则》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日。
相比现有可转债规则,《实施细则》主要进行了五方面调整:
一是明确涨跌幅限制。可转债上市首日采取+57.3%和-43.3%的涨跌幅机制,次日起引入±20%的涨跌幅限制。同时,为防止上市后的首个交易日可转债价格出现大幅波动,明确上市首日继续采用盘中20%、30%两档临时停牌和“价格笼子”机制。
二是明确异常波动标准,新增四类异常交易行为。《实施细则》结合涨跌幅调整,增设了可转债价格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标准,同时还新增四类异常交易行为。
三是增设投资者门槛,设置新老划断安排。根据适当性通知,一方面对新参与投资者增设“2年交易经验+10万元资产量”的准入要求,强化投资者保护;另一方面,实施新老划断,明确存量投资者可继续参与不受影响。
四是新增特别标识,充分提示风险。《实施细则》规定,在可转债最后交易日的证券简称前增加“Z”标识,向投资者充分提示风险。不过,上市公司股票因交易类强制退市被终止上市,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被终止上市的情形除外。
五是做好与《债券交易规则》衔接。《实施细则》将超过价格限制的可转债申报处理方式由“暂存交易主机”调整为“无效申报”,与其他债券保持一致。将可转债协商成交信息盘中实时披露机制改为盘后披露,防范实时披露可能引发的匹配交易盘中价格波动风险。此外,根据债券交易规则对相关术语进行调整,如“竞价交易”改为“匹配成交”。
近期部分可转债上市之后大幅波动引发市场关注,5月17日上市的永吉转债暴涨276%。以收盘价计算,投资者中一签即可获利约3000元。业内人士认为,永吉转债发行规模仅有1.46亿元,再考虑到大股东限售原因,最终市场流通盘只有8000多万,流通盘小或是暴涨的主要原因。
数据显示,截至5月17日,两市可转债存量达到7596.36亿,较年初增加590.48亿,5年累计增幅高达300%。
(尚正 深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