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枫 通讯员赵美缘 文/图)电动车不按道行驶,乘员还抱着个小孩子坐在腿上,非常危险;小客车恶意别车,产生安全隐患……近日,泉州交警根据网友举报的线索,对几起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近日,有群众向泉州交警部门举报称,在笋江路中医院天桥附近,发现有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接到举报线索后,鲤城交警大队五中队立即组织民警展开调查。经调查核实,当天,苏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经笋江路时,未遵守交通法规,不仅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超员载人、未戴安全头盔,其后座的乘员竟然还单手怀抱小孩让其侧坐在自己大腿上,存在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民警立即上门开展调查处理,苏某对其实施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电动自行车仅限在后座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民警依法对苏某进行了处罚。
日前,惠安交警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惠安县紫山镇林口村路段,一辆闽C079ZH小型普通客车行驶到视频车辆正前方,多次变道、减速、踩刹车,阻碍视频车辆正常行驶。根据其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视频显示,视频车辆被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多次恶意别车,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民警通过调取该路段视频监控以及群众提供的视频画面,证实该群众举报属实。目前,民警已依法通知闽C079ZH小车驾驶人到惠安交警大队接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