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颜雅婷)22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主任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建辉主持会议,副主任吴友才、樊美清、高向荣、赖清正,秘书长颜朝晖参加会议。
会议讨论有关人事免职事项;讨论《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闽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草案)》,关于2021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审议意见稿,关于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关于《泉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贯彻落实省宗教事务条例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和审议意见稿,关于泉州市2021年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报告与2021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2021年度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稿,关于检查职业教育法、森林法等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审议意见稿,关于开展慈善法执法检查方案,关于开展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进展等情况的专题调研方案,关于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情况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情况、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情况等的专题调研方案,关于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情况的工作方案,讨论通过聘任各工作委员会兼职委员、咨询委员名单;提出第五次、第六次主任会议建议议题,并确定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和建议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