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温文清)记者从商务部门获悉,研究报告显示,福建县域数字乡村发展水平(69.1)排名全国第三位,高于全国县域数字乡村平均发展水平(55.7),14个县进入数字乡村百强县名单,占比排名全国第二位,泉州有安溪县和德化县上榜。
日前,北京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联合阿里研究院发布《县域数字乡村指数(2020)研究报告》,其评估样本为全国所有县级行政单位(包括市辖区)并剔除城镇化水平高的县域样本。
据了解,2020年县域数字乡村四大分指数为乡村数字基础设施指数(占比27%)、乡村经济数字化指数(占比40%)、乡村治理数字化指数(占比14%)和乡村生活数字化指数(占比19%)。福建省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发展水平90.8,排名全国第四位;乡村经济数字化发展水平63.0,排名全国第三位;乡村生活数字化发展水平67.2,排名全国第三位。
据悉,2021年起,根据《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精神,省商务厅牵头启动了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指导推动各地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到2025年,将建立完善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
据悉,接下来,商务部门将以人口相对聚集的乡镇为重点,支持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集贸市场等,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推动县域商业发展和县域数字乡村发展,促进农村消费和农民增收,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