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枫 通讯员赵美缘)近日,泉州交警向社会公布了今年6月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禁驾的驾驶人名单,有2名驾驶人因交通肇事后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
去年10月17日5时16分,邓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晋江市东石镇仁和路晋东宾馆路段时,车辆右前部碰撞同向靠右行走的行人王某,造成王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邓某驾车逃逸。当天18时许,邓某在厦门被民警抓获。晋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认定邓某负本事故全部责任。晋江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邓某犯交通肇事罪,邓某受到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邓某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去年10月14日1时28分许,黄某兴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南安市柳美北路洋美村路段时,碰撞黄某军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后载黄某如),造成黄某军受伤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黄某如受伤。事故发生后,黄某兴弃车逃离现场。南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认定黄某兴负本事故全部责任。南安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黄某兴犯交通肇事罪,黄某兴受到刑事处罚。根据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黄某兴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交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具有以下两种违法犯罪行为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禁驾:一是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各位驾驶人要引以为戒,杜绝酒后驾车,安全谨慎驾驶,严防事故发生。如发生交通事故,应依法履行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迅速报警、等候处理等法定义务,切记不可驾车逃逸、弃车逃逸或潜逃藏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