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泉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实施意见的通知》(泉公积金〔2020〕7号)文件精神,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初审及相关部门审核,共有1户职工家庭符合城市低收入家庭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29日—7月5日。
凡对以下职工家庭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95-22179303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