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住宅要加装电梯,邻居提出异议怎么办?施工中发现实际施工与设计图纸不符怎么办?昨日,记者从丰泽区住建局获悉,该局联合区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区市监局于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今年初市住建局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进行细化,对施工前、施工中以及施工完毕后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防范。实施意见有哪些亮点呢?记者采访了丰泽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
区住建局牵头协调 结束各自为政局面
相关负责人介绍,自实施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政策以来,丰泽全区共申报增设电梯198部,其中约180部已投用。实施意见强化了牵头协调机制,组织上比较完整,明确提出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由区住建局统一牵头负责协调,区自然资源局、城管局、市场监督局等职能部门按步骤及各自职能要求牵头组织及配合有关工作,“结束之前部门各自为政的局面”。
其次是充分发挥基层协调作用,“社区居委会对增设电梯方案进行公示见证,将邻里纠纷处理放在社区居委会”。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施工前,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相关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产生纠纷的,建设单位应按照公示见证环节中的协商解决机制,通过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社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帮助调解处理。施工过程中相关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产生纠纷的,建设单位应先暂停施工,由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社区应做好维稳工作,积极进行调解。经协商或街道办事处、社区调解后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建设单位与相关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民事法律途径裁决认定。
加强施工现场指导 核查是否按图施工
“曾经有个小区增设电梯时,本来设计3.2米×3.2米的井道基础宽度,结果变成3米×3米,到浇筑水泥时才发现基础尺寸与设计图纸不符。这样承载面积缩小,将使得承载力变小,直接影响到电梯的使用寿命。”该负责人介绍,针对这种情况,此次实施意见要求加强电梯施工质量安全现场指导,区住建局将紧盯电梯井道施工质量安全,在井道基础钢筋安装后混凝土浇筑前、井道主体施工等质量安全关键节点,派出区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中心、建筑工程安全中心人员给予指导,同时有关部门到现场核查是否按图施工。第一时间发现是否存在违建行为,避免造成工程材料损失浪费。电梯井道施工完毕后,还将组织有关部门现场联合查验,形成一梯一档送城建档案馆。
推行电梯物联功能 提供住宅楼梯样图
另外,实施意见还将构建电梯运行远程数字化管理新模式。要求所采购的电梯应当配备能够实现远程检测功能的装置,并提供标准数据接口。电梯厂家要无条件提供电梯实时运行数据,供业主及管理方实时监控。推行电梯物联功能,让电梯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等安全运行数据公开化、可视化,“业主通过手机app就可以在线看到电梯运行数据”,实现电梯运行情况远程监测,提高预警、事故防范和应急能力。
“我们还对电梯安装位置、样式进行细化,根据前期调查选择几种常见的楼梯类型,提供住宅楼梯样图,引导居民选择适合本楼栋增设电梯类型。”该负责人介绍。
记者在实施意见上看到,附件中提供了六种住宅楼梯样图。实施意见还明确,增设电梯原则上应贴邻原有建筑主体设置,首层疏散外门净宽度不应小于原有楼梯疏散宽度,增设电梯出入通道宜利用原有楼梯平台或公共走道等公共交通空间。电梯井道占地尺寸不得超过2.5米×2.5米或占地面积不得超过6.5平方米。增设电梯不得侵占现有城市道路及退让道路空间。增设电梯确需占用现状通道的,应通过场地改造等方式保持该通道的原有功能及必要的宽度。其中,供人行和非机动车通行的道路宽度不宜小于1.5米,供机动车通行的通道宽度不宜小于3米,并确保应急救援通行。
□本报记者 吴志明 林劲峰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