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共同签发2022年1号河长令,在全市进一步开展以提升流域水质、整治河湖“四乱”和碍洪突出问题为重点的“碧水清河”专项行动,加快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全力打造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 □本报记者林铭珊
抓水质提升
确保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
紧紧围绕“主要流域Ⅰ—Ⅲ类水质比例保持100%、国省控断面水质达到考核要求”等年度目标,排查溯源、集中攻坚。
抓重点,提升主要流域水质。聚焦4个水质不稳定的国控断面,按照水质提升方案,细化整治项目和措施,落实各项溯源、控源、截污措施,加快推进整治工作,确保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同步盯紧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畜禽水产养殖、工业企业偷排漏排等薄弱环节,建立清单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集中力量精准攻坚治理。
补短板,加快重点小流域整治。制定锦川溪、钟厝溪、九十九溪、罗东溪、大盈溪、林辋溪、参林溪、吾江溪、加塘溪、湖漏溪、惠东南干渠等小流域水质提升方案,细化整治项目和措施,倒排工期,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同时强化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建立清单台账,协调推进解决问题。
强落实,加快提升内沟河水质。对内沟河两侧的工业企业、餐饮店、经营场所、老旧社区的雨污合流管道开展专项整治,控制、削减污染源,减少进入内沟河的污染负荷。对老化破损、淤积堵塞的污水管网抓紧修补、清淤,充分发挥现有污水管网的作用。密切监视水质动态,对主要河段和24个内沟河排放口实行加密监测通报。加强水资源科学调度,在确保供水安全的前提下,适当补充市区内沟河水量,增加水体流动性。
抓“四乱”整改
常态化推进河道清理整治
持续发力整治河湖“四乱”、妨碍行洪等难点问题,推动河湖水环境、水生态持续向好,河湖面貌焕然一新。
强监管,问题整治常态化。持续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集中清理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和精准打击,对重点、难点问题挂牌督办,坚决遏制“乱占、乱采、乱堆、乱建”行为,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收兵,落实不到位不销号,防止问题反弹。
清账单,落实工作明责任。按照国家、省里的部署要求、时间节点,对抽查暗访、挂牌督办以及自查发现的“四乱”和严重阻洪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整改闭环销号。
划重点,加强河湖生态空间管控。加快推进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管理范围划定,重要江河湖泊规划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比例总体达到50%以上。
抓责任落实
实现河湖长制“有能有效”
以进一步开展“碧水清河”专项行动为抓手,严格落实河湖长逐级述职、年度考核、年度报告制度以及河长办成员单位考核制度,实行流域河长述职制度,实现河湖长制“有能有效”。
压责任,令出必行。针对河湖管理保护的重大问题、重点难点问题、久拖不决问题,以河长令、流域河长令的形式,督促各级河长、流域河长履职尽责,限期整改。
强协作,凝聚合力。加强“两法衔接”,进一步加强市河长办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以及生态环境执法、水政监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执法队伍的协同联动,快查快办,形成打击涉河涉水违法行为的合力。加强执法过程中的监管指导,规范引导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一封了之”。
重奖惩,严明纪律。坚持正向激励、反向约束,加强督查督办、考核通报,各级河长、流域河长及相关责任人管水治水工作效能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