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明华 通讯员郭云霞)近日,记者从泉港消防应急大队获悉,泉港区祥云路的东方伟业城市广场小区物业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且逾期未整改,被依法处罚款5000元。
据介绍,泉港消防在检查时发现,东方伟业城市广场小区物业位于房外的室内消火栓箱使用的有衬里消防水带因小于标称1米以上,被判定为不合格消防产品。且小区物业在当地消防部门检查责令改正后,仍逾期未整改。根据《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相关条款,消防部门依法对负责小区物业管理的公司做出处罚决定,处罚款5000元。为惩戒使用伪劣消防产品行为,消防部门还对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处罚款200元,以罚促改提高单位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