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吴静华 王东飘)廉价的绿萝花摇身一变竟成藏红花、藏莉花,或者可以治疗各种疑难杂症的草药,洪某平等四人将“黑手”伸向了老人(详见本报5月27日第五版)。昨日,记者从丰泽法院了解到,涉案的四人均被判刑。
案情 几人“唱双簧” 骗老人高价买草药
据法院查明,2021年11月份以来,被告人洪某平、李某泉、刘某珍、黄某梅经预谋后,携带事先购买的廉价绿萝花,到农贸市场、医院门口、小区菜市场、超市门口等闹市区,由李某泉负责摆摊,吆喝称其销售的是罕见的藏红花、藏莉花等可以治疗各种疑难杂症的草药,洪某平、刘某珍、黄某梅则在旁边冒充购买者,吹嘘治疗效果,制造出争相购买的假象,诱骗被害人购买。
经查证,自2021年11月10日至12月9日间,洪某平、李某泉、刘某珍、黄某梅采取上述方法向被害人王某某等14人出售绿萝花,骗了31300元,其中,受害者吴某某等6人已超过60周岁,其余被害人亦已接近60周岁。
案发后,被害人分别报警。警方将洪某平等人抓获归案。
一审 构成诈骗罪 四人被判刑并处罚金
丰泽法院经审理认为,洪某平、李某泉、刘某珍、黄某梅合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情节及归案后的认罪态度、退赃情况,法院一审判处洪某平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李某泉、刘某珍、黄某梅均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各并处罚金5000元。
建议 守好“养老钱” 社会各界责无旁贷
法官介绍,涉案的被告人有预谋有分工,在短时间内窜至老年人群经常出入的市场、超市及周边,利用部分老年人网络知识不足、辨识能力不强、病急乱投医的心理,以名贵药材可以治疗疑难杂症为噱头,设置陷阱,诱导消费。这伙人通过冒充购买者制造出争相购买的假象,一步步将被害人诱入其中,骗取老年人赖以生活、医疗的保障资金。此类案件严重侵害了老年人的人身、财产权益,扰乱了市场的正常秩序,严重危害社会安定,应予以严惩。
守护好老人的“养老钱”,促进老年人事业健康发展,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建议各地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网格员等力量作用,让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家庭、进超市、进公园,切实提高老年人群体的反诈意识,防止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