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晓明 通讯员洪丽丽 朱运培)因未按规定把共享单车停在指定区域被扣款,在与平台沟通未果后,男子郑某一气之下竟然将该平台单车的电池拆下扔到河里。最终,郑某因自己的冲动行为,换来了行政拘留的处罚。
近日,晋江警方接一共享单车公司工作人员报警称:他们在晋江陈埭一停车场内检查车辆时,发现一辆共享单车的电池被盗,价值1000余元。接警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经调取周围视频监控发现,有一男子从晋江陈埭镇一公司附近路段,将一辆共享电动单车推到附近河边,把车上的电池拆下扔到河里。民警通过调查,确定了作案嫌疑人郑某,并将其抓获。
据郑某交代,他之前在晋江新塘社区扫了一辆共享电动单车,骑行到陈埭镇,可骑到现场却没找到指定的停车点,便把车丢在路边。差不多过了一个月,其手机收到一条未将车辆停入指定位置的扣款信息。为此,郑某多次跟平台沟通,但问题未得到解决,这事让郑某耿耿于怀。事发当天,郑某在回去路上又找了一辆共享电动单车,后把车推到河边,并拆下电池扔河里泄愤。“现在回想,当时真是太冲动了,做得不对。”郑某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
目前,因故意损毁财物,郑某被警方处以治安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