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倩)记者日前从市商务局获悉,2022年福建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利用外资项目现已启动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联系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专项资金支持的利用外资项目包括:对符合支持方向的外商投资企业,省级财政按实际到资金额1%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其中,对世界500强、中国台湾百大企业投资项目最高奖励1500万元。对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确认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省级财政按1.5%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新设(含增资)制造业外资项目外方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实际到资1000万美元及以上,用于服务福建经济建设的,由省级财政最高按1.5%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符合支持方向的外商投资企业,2022年第一季度到资达300万美元且为全省实际使用外资作出贡献的部分,最高按1.5%比例给予1000万元奖励。其中,对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确认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最高按2%比例给予100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