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昨日,安溪法院公布的3起涉及拒执犯罪案中,吴某等3名被执行人都为自己的不诚信行为付出了代价——被判刑。
期货交易上百万元
拒绝还款被判刑
欠钱不还,吴某发借用妹妹的银行卡进行期货交易,以为能逃避还款责任,到头来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据悉,经安溪法院生效判决确定,吴某发、陈某珍应偿还谢某章借款60万元及利息,吴某发应返还吴某珠货款45.9万元及违约金。因吴某发、陈某珍未能按期履行义务,谢某章、吴某珠遂向安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吴某发仍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拒绝报告财产,还为逃避执行借用其妹吴某兰的银行卡用于隐藏、转移财产。他自2016年7月1日起通过该卡转入113万余元进行期货交易,并绑定微信、支付宝等账户进行消费。
案发后,安溪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发故意使用他人银行账号,隐藏、转移资金以供自己任意消费,未能用于履行法院判决的还款义务,致使该判决无法执行。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对其进行有罪判决。
据介绍,安溪法院通过“公检法快速协作机制”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协作配合,及时掌握吴某发隐藏、转移财产犯罪线索并移送侦查起诉,形成打击拒执犯罪的强大合力,有力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兑现,营造了诚实守信、遵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被诉要还51万元借款
赶紧190万元卖房产
因欠钱被起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出售房屋所得,分文未用于还款,是否也会触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呢?
据安溪法院介绍,陈某波与柯某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院于2017年11月14日立案,于2018年5月2日作出民事判决,柯某雪应返还陈某波借款51万元及利息,该判决于同年5月26日生效并确定应于同年6月6日前履行。然而,柯某雪于2018年3月民事诉讼审理期间出售名下房产得款190万元。因柯某雪未能按期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陈某波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柯某雪对卖房款中的130余万元无法说明合理用途,因拒不报告财产情况被决定拘留后仍拒不执行,且隐瞒经常居住地以逃避执行,致使判决无法执行。
安溪法院经审理认为,柯某雪明知自己需要履行还款的义务,仍将其名下房产出售,且在判决生效之后,上述款项均未用于还款,执行过程中,采用隐匿行踪的方式逃避执行,明显具有拒不履行判决的主观故意。据此,法院以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对柯某雪作出有罪判决。
微信进账299万元
赖着10多万元不给
在3起执行案件中,苏某顺应支付16万余元款项。在安溪法院向其发出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后,自2019年9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苏某顺使用和支配其名下两个财付通(微信)账户共进账299万余元,但他分文未付,也未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且将款项转移他用。他两次被司法拘留,法院向其送达《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后,其仍拒不履行上述案件所确定的义务。
安溪法院经审理认为,苏某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将其涉嫌拒执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后,苏某顺慑于压力主动到法院履行其涉及的3起执行案件共1665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即便如此,他的行为已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因此被判刑。
□本报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徐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