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谢曦)为加强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的源头治理,日前,市住建局联合市检察院启动督促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监督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活动将持续到11月。
监督范围包括:2017年以来取得新批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全部缴清公共维修资金项目;2017年以来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全部缴清公共维修资金安置房项目;市、县住建部门掌握的部分2017年以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工程规划许可证》,尚未全部缴清公共维修资金的项目。
开发建设单位(以下均含安置房)代收业主交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后,未及时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开发建设单位未及时缴交住宅项目内的公共配套房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部门、代管机构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都将列入此次的监督重点。
此次专项监督活动分为自查核查、联合抽查、梳理建议、反馈总结四个阶段逐步推进。市检察院、市住建局将分别或者联合带队前往各地对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梳理,对反馈结果进行跟踪,督促有关问题及时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