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詹伟志 通讯员林恩炳 艾罗斯)日前,记者从石狮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今年上半年石狮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100%(优天数112天、良天数69天),主要污染物指标均达国家二级标准,未出现重污染天气。其中,石狮今年创新试行的“红黄牌”警示机制,在推进大气扬尘污染长效治理工作中发挥了作用。
石狮空气质量“半年考”取得初步成效,与持续开展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息息相关。2021年以来,石狮重新梳理扬尘治理职能部门和镇(办)的职责,明确大气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分工,组织各职能部门、镇(街道)按行业属地,开展石狮全市扬尘点位排查,石狮全市拉网式排查出113个扬尘项目,建立扬尘污染治理任务清单。
今年4月,石狮市委、市政府印发《石狮市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配套出台《石狮市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黄红牌警示机制(试行)》,从加强组织保障、落实管控措施、强化科技支撑等三个方面着手,提出31条具体措施,做好人、财、物和制度等全方位保障,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为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
石狮市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负责对石狮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定期会商研判,及时采取对策措施,切实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在统筹推进,凝聚各方力量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的同时,石狮市强化督查,试行“黄红牌”警示机制。
根据试行机制,石狮将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列入年度重点督查内容,由石狮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联合石狮市环委办开展专项督查,不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任务开展督导检查。试行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黄红牌”警示机制,将“黄红牌”警示情况与单位绩效和文明单位评选挂钩,督促各方落实责任。对被红牌警示仍未及时整改到位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问责。
截至目前,专班办公室已对未能及时完成问题整改的6个单位下达黄牌警示函,要求其针对反馈问题提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完成时限,确保问题及时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