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去年出台《鲤城区促进民宿规范发展实施意见(试行)》,创新联合检验等一系列政策举措后,近日,鲤城区政府出台《鲤城区促进民宿加快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优化申办流程,从去年的联合审验制改为备案制;缩短申办时间,从去年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12个工作日……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进一步规范古城民宿管理,推动民宿经济发展。据悉,该《意见》将于8月11日正式施行。
审验改为备案
强化事后监管
“在去年的经验基础上,今年借鉴了厦门、广东等地的先进做法,将去年的联合审验制改为备案制。”鲤城区文旅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意见》规定,原则上每季度由属地街道集中组织一次民宿备案受理,具体时间以属地街道通知为准。民宿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对经营者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及审核,材料齐全、符合备案要求的,属地街道在5个工作日内把材料提交区民宿办。
由区民宿办将备案信息推送至区住建、自然资源、商务、文旅、市场监管、应急、生态环境、卫健、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如无异议,区民宿办把备案成功的民宿名单交给属地街道,由属地街道把民宿名单提交给属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接入旅馆业(民宿)信息管理系统。不符合条件的,属地街道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在整改后可重新申请。
据介绍,施行备案制后,为加强对民宿日常经营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每季度区民宿办将牵头组织区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民宿进行随机抽查。
此外,去年至今,鲤城区已经通过联合核验的14家民宿无需再进行备案。
民宿备案事务 将实现“一窗受理”
为促进民宿持续健康发展,7月4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民宿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到放宽民宿市场准入,各地推进民宿开办全流程“一件事”改革,制定“一件事”改革的具体方案,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民宿开办承诺备案事务集中在本地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统一办理,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备案、综合窗口出件”,提高服务效能。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属地管理,各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依责进行事中事后监管。
记者从区文旅局获悉,福建省政务系统民宿板块一旦建成并正常运行后,鲤城区民宿开办承诺备案事务将实现线上受理,即“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设百万专项资金 推动民宿业发展
《通知》中提出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从省文旅厅、住建厅、农业农村厅等部门相关专项中统筹资金,用于扶持民宿发展、奖补精品民宿等,并向民宿发展较好的区域倾斜。鼓励各地根据实际设立促进民宿发展扶持资金。
响应《通知》要求,鲤城设立区民宿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重点用于民宿的规划发展、民宿品牌打造、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核验、宣传推广、民宿经营业主及从业人员培训、人才培训、民宿评星定级奖励等,引导民宿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从业者建议: 聘用安全评估公司排查老房
“近年来,政府对民宿业发展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在申办审批流程上也给予了更多便利,这对推动民宿业发展是一件好事。”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鲤城民宿从业者对最近推出的一系列新政给予了肯定。
该从业者提出建议:老城区民宿大部分为纯石结构、混凝土或砖混体系结构房屋,不少房子房龄在50年,甚至百年以上,目前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现行鉴定标准,无法对这些老房子出具房屋结构安全可靠性检测鉴定报告,这也导致租赁老房的民宿无法通过备案,“可否通过分摊收费的方式,向这部分民宿业主收取费用,通过招标方式聘用有资质的安全评估公司负责长期排查老房,出具安全评估报告,替代房屋结构安全可靠性检测鉴定报告,以解决部分民宿无法通过备案的问题。”□本报记者 王丽虹 通讯员 黄灿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