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谢曦 通讯员王蓉娜)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了2022年第二批企业环境信用动态评价结果,此次参评的企业共有89家,其中1家获评环保诚信企业,88家获评环保良好企业。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对象包括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评价范围根据各地情况逐步扩大。评价方式分为强制评价、应约评价和自愿评价。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企业责任指标、环境管理指标和环境违法指标三个方面,根据企业信用状况,确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分为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四个等级。
我市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对企业实行差异化管理,对被评为“环保诚信企业”及其责任人员,各相关部门将给予实施绿色金融、行政许可、评先评优、减少检查频次等激励措施;对评为“环保不良企业”及其责任人员,各相关部门给予实施相应惩戒措施。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等五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绿色金融和环境信用评价联动助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我市各级环保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建立联络协调机制,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环保诚信主体激励和对环保严重失信主体惩戒力度。2019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先后向市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等八部门抄告12批次4936家次强制参评企业参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