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每亩租金才10元,现在一下子上升到200元,整整增值20倍,而且今后每5年还递增6%。村干部承诺这笔钱用于乡村振兴事业,以后我们的日子更有盼头了。”日前,安溪县官桥镇招投标管理中心在莲兜美村召开一场由镇村干部、承包业主、律师和部分党员、村民代表参加的特殊协商协调会,列席会议的村民代表纷纷点赞。
此前,该村于2010年和2011年将30亩和50亩集体土地分别承租给林某和一家农业综合开发公司。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这两块地块的价值已今非昔比,不少群众反映之前合同约定的租金明显偏低。
官桥镇纪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这一问题后,督促镇里相关部门聘请律师团,从中进行法律调解,督促合同双方坐下来,一起协商解决,最终承包方同意签订补充合同。此举为村集体增加租金收入达75.63万元。
去年以来,安溪县在全县488个村(社区)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合同专项清理活动,县纪委监委及时跟进,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列入“点题整治”项目,强化监督检查。
“我们之所以全程介入,主要是不少群众反映合同是村干部签订的,自己清自己,担心走过场。”安溪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刘木钗介绍。
民有所呼,我必所应。安溪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农业农村局组建6个专项联合督导组,采取账内账外“查资金”、实地勘察“盘资产”、梳理核实“清合同”的办法,通过个别谈话、明察暗访、收集问题线索、调阅证据资料、统计调查、委托第三方出具意见、组织听证等方式,深入全县24个乡镇488个村开展专项督查,督促各村(社区)详细列出“三资”合同清理清单,严格按照“排查、登记、核实、公示、确认”清理程序,全面摸清存量、分布和经营等情况,理清权属关系,并按类别建立管理台账,做到“应统尽统、应清尽清”。
与此同时,该县纪委监委综合运用“室组地”和“乡镇纪委监察组+村级纪检员+村务监督委员会”联动监督机制,上下贯通联动,推动监督落到“最后一公里”。
值得一提的是,该县还利用去年6月份在全县全面推行的微信群“裸示”公开监督机制,督促各村(社区)将摸排情况及相关合同“晒”在群里,接受群众监督。
“从‘墙上贴’到‘群里晒’,从‘糊涂账’到‘明白账’,村里有多少‘家底’,群众都看在眼里,即使长期在外的村民也一清二楚。”蓬莱镇纪委书记叶明昆坦言,群众参与度越高,“三资”合同清理效果越好。
底子清,情况明。通过督促全面清理,部分村(社区)资源、资产合同存在的出租期过长、合同履行不到位、工程项目建设中招投标不规范等共性问题显现出来。统计显示,去年以来,全县共清查村级“三资”合同3014份,需整改合同2142份,其中资产资源出租(承包)合同2029份、对外投资合同113份。
发现问题是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针对合同清理中暴露出的问题,安溪县纪委监委通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建立问题线索直通直报机制等办法,推动整改落实。全县追回、增收资金村集体1248.39万元,收回土地27907亩。
摸清家底是基础,管好“家当”是关键。为避免陷入“反复清、反复占”等“一清了之”的老毛病再次发生,该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责任导向、目标导向,形成专项报告报县委、县政府,并督促县农业农村局修改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办法、合同管理办法,从源头上封堵管理漏洞,切实管住村级“钱袋子”。
“以强有力的监督督促清理规范农村集体合同,把‘家底’摸清、把‘家产’守住、把‘家业’盘活,维护了群众的根本利益,有效防范了廉政风险。”安溪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县将依托“三资”阳光监管平台和微信群公开监督机制,通过数字赋能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规范化、阳光化。
(张晓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