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宗宝 通讯员李晴虹 实习生吴慧娜)记者近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泉州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严格落实我省《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及时兑现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截至目前,已将今年1月至7月调整补发的基本养老金全部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银行账户,实现自2006年以来较大幅度的“17连调”。
据了解,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21年12月福建省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确定。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范围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惠及全市企业退休(职)人员12.19万名。泉州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由2005年年底的591元增至目前的2707.94元,净增2116.94元,年均增长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