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金融支撑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力量。泉州银保监分局在福建银保监局的指导下,落实泉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引领辖区银行保险机构以创建全国性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区为契机,推进实施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六大工程”,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向乡村振兴领域,推动“三农”更好发展。
铺好“政策路” 强化监管引领
加强与泉州市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发挥政策合力,为乡村振兴提供全方位的政策支持。一是强化党建引领。把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列入“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服务乡村振兴的工作意见》,通过强化基层党建联动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创新特色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满足农业农村发展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助力形成普惠金融发展、农民群众受益、乡村治理增强的多赢局面。二是开展考核评估。联合有关部门对辖区37家银行机构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情况开展考核评估,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乡村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今年有关部门已对5家评估等次为优秀的银行机构兑现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奖励资金100万元。三是完善监测机制。建立统计监测机制,加强监管考核,督促机构序时完成差异化考核目标。截至6月末,辖区涉农贷款余额4677.8亿元,比年初增加229.8亿元,同比增长7.28%。
打好“组合拳” 助力产业振兴
辖区银行保险机构坚持以支持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为主线,按照“一村一品”“一县一业”的发展思路,支持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一是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创建工程,多渠道采集整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信息,推动信息共享,缓解信息不对称难题。截至6月末,已完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1.1万户,建档率78.5%。二是助推绿色发展。联合泉州市金融监管局等部门出台《泉州市金融服务绿色经济产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年-2024年)》,支持银行机构完善绿色金融发展战略,促进金融资源向绿色领域高效聚集、合理流动。截至6月末,辖区绿色金融融资余额365.4亿元,比年初增长9.57%。三是赋能海洋经济。指导银行机构设立海洋特色支行、推广涉海信贷产品,构造“金融+海洋”的模式,支持海洋渔业全产业链发展。目前全市已建立5家蓝色专营网点和海洋金融服务中心,研发10余款涉海涉渔产品,为海洋金融服务构建高标准服务体系。四是加强文旅融合。以“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申遗成功为契机,通过金融支持乡村旅游景点项目建设、发展乡村旅游产业、促进文旅产融结合等方式,推进乡村文旅发展。截至6月末,辖区旅行社、旅游公司贷款余额48.3亿元,同比增长31.5%。
守好“压舱石” 兜牢民生保障
引导银行保险机构积极落实“四个不摘”,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关注民生领域基本金融需求。一是加强脱贫融资需求对接。落实分片包干制度,督促主包干行加强对接,结合入户走访情况摸清信贷需求。截至6月末,累计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3.9亿元,为0.8万户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发展生产提供资金支持,累计贷款覆盖面82.63%。二是保障粮食安全。引导银行机构抓住种子和耕地两个关键核心,推进地方特色种业保护培优,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优质水稻示范基地建设。三是加强保险保障。鼓励辖区保险机构巩固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创新发展地方特色险种,稳步提升农业保险覆盖面。截至6月末,辖区森林保险覆盖率97.44%,农村户籍人口农房保险覆盖率100%;持续推广脱贫人口产业帮扶保险,筑牢脱贫“后防线”,有效化解返贫风险,截至6月末,共为2386户脱贫人口提供风险保障3166.6万元。
答好“创新卷” 助力人才振兴
落实“乡村人才振兴”战略要求,引导银行保险机构主动对接乡村人才金融需求。一是推进新市民金融圆梦行动。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做好新市民群体的金融服务工作,通过创新“新市民贷”等专有产品、创建“新市民金融服务中心”等方式,提升新市民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便利度。二是推进金融干部驻村行动。引导涉农机构实施“党建+金融助理”驻村行动,向乡镇和村居派驻金融助理,提供“零距离”金融服务。截至6月末,累计派驻金融助理1268人,实现驻村服务全覆盖。三是推进金融服务科技特派员行动。鼓励银行机构针对科技特派员挂钩服务的对象创新推出“科特贷”等产品,助推农业企业转型升级。 (泉州银保监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