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丽虹 通讯员初京霖 黄嘉泽)近日,今年50岁的何先生带着“落户介绍信”等材料来到鲤城公安分局海滨派出所办理落户,户籍民警根据近期鲤城区发布的《关于开展“鲤跃”工程落实“涌泉”行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通知,当场为其办理手续。当日下午,在厦门迁出地派出所确认迁出后,该所立即“秒批”办好落户手续。何先生因此成为新政施行后,首个享受新政便利的群众。
何先生原来落户地在厦门,因个人原因他选择将户口从厦门迁到泉州。近日,他带着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等证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先落户、后就业”个人申请表》到鲤城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递交申请。工作人员审核后,当场为其出具“落户介绍信”。随后,他带着相关材料来到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鲤城户政管理大队民警介绍,《实施方案》中要求,实施人才“鲤跃”优服工程,对有意来(留)鲤城创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以及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实行“先落户、后就业”政策,申请人可将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和父母户口随迁;申请人递交材料,经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后,申请人直接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申请人户籍地在泉州市内的,实行秒办,当场办结。何先生这次只迁移了自己的户口,今后也可以申请其配偶、子女和父母一起随迁,让其更安心地在鲤城实现自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