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詹伟志 通讯员尤鑫洋 陈旋旋)今年以来,石狮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紧紧抓住检察机关“质量建设年”契机,始终坚持能动履职,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大局,有效联络贯通各方,确保监督与服务全程“在线”,全力服务保障检察办案质量。
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开展刑事案件案件办理情况、捕后判决情况、侦查活动等情况分析,形成《公安机关办案质量分析报告》《不批捕案件分析报告》。与石狮市公安局会签《关于降低审前羁押率的实施意见(试行)》,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把关作用,推动公安机关完善非羁押诉讼保障措施。
规范刑事案件文书审批流程。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检察业务审批流程的实施意见(试行)》,结合权力清单和该院实际管理需求梳理并统一常用节点文书业务审批流程,以此强化案件质效管理和层级监督,防止检察权滥用。
建立诉判不一致同步审查机制。案管部门同步参与诉判不一致案件的裁判结果审查,形成“四重审查”模式。案管部门邀请非案件承办部门的检察官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及时与法院沟通探讨,以提示函形式发送各业务部门参照执行。
文书挑刺与听庭评议有机结合。将文书挑刺与听庭评议两项工作纳入该院《2022年度教育培训和业务练赛计划》。依托石狮检察的“远程评观庭系统”,充分利用石狮检察与石狮法院的庭审视频专线开展听庭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