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谢曦)记者从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截至7月底,我市已完成省下达渔业资源养护补贴资金发放2128艘,发放补贴近1.76亿元,发放进度居全省前列。
据了解,自2021年起,我市实施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并依据海洋伏季休渔和负责任捕捞两项指标发放。其中,海洋伏季休渔指标是指渔船执行国家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有关规定(含自主休渔)的情况,体现降低捕捞强度的成效;负责任捕捞指标是指渔船执行进出港报告、船位监测、渔捞日志、产品合法性标签、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等管理制度措施的情况,体现养护渔业资源的成效。
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采取后补助的方式,对上一年度严格执行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和负责任捕捞制度措施的国内海洋捕捞渔船予以适当补贴。2021年12月,省上下达我市2020年度渔业资源养护补贴金额1.9亿元,2022年2月,全省启动组织申报发放工作,该项补贴涉及我市渔船2356艘。沿海各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渔业主管部门抽调多名业务骨干,加班加点,深入渔港渔区,临时设置渔业资源养护补贴申报窗口,提高申报审核效率,助渔民群众尽快拿到渔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