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轻便快捷,早已成为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然而,电动车不按规定行驶、随意停放,会对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带来影响,影响城市文明形象。今年以来,泉州交警部门持续开展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整治,同时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深化创建文明交通,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精准上门宣教
引导文明出行
电动车随意闯入隧道、高架桥和快速通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容易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安全隐患。一直以来,丰泽交警持续开展电动车违法整治行动,通过路面专项整治、监控抓拍研判、入户宣传引导等一系列举措,加大对电动车进桥隧、快速通道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稳步提升市民交通安全意识。
针对电动车违法驶入高架、隧道、快速通道等违法行为,丰泽交警电动自行车违法研判组通过信息平台监控,对重点区域的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采集,梳理研判出违法行为人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信息。根据研判结果,丰泽交警组织警力深入违法驾驶人家中或所在单位,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入户宣传活动。
交警从提高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入手,通过面对面宣讲、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等方式,重点宣讲电动车进桥隧、快速通道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同时引导违法行为人签订《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安全出行承诺书》,切实提高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文明出行意识,从而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及时整治违停 严防“破窗效应”
为满足电动车停放需求,当前鲤城区各主干道路均已完善了非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大部分市民已逐步养成非机动车按位停放的停车理念。
鲤城交警介绍,非机动车交通秩序治理要严防“破窗效应”,即一部车辆违法停放可能会引发其他车辆“跟风”违停,进而引发该路段非机动车不按道行驶、随意横穿等其他交通违法。此外,交警发现,在一些无牌、超标、改装的电动车随意停放的路段,非机动车的其他交通违法也有增加的风险。
为此,鲤城交警从规范非机动车停车秩序入手,依托辖区中队网格警力、铁骑队机动巡逻警力持续紧盯重点路段,及时发现违停车辆及涉嫌改装、超标、无牌的违法车辆,对驾驶人在现场的进行宣传教育,并引导将车辆停放至附近停车泊位,对存在交通违法的及时依法查处;对驾驶人未在现场的违停车辆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采取拖移措施,最大限度保持良好的交通秩序,严防“破窗效应”。
部门联合执法
落实“门前三包”
为推动商户落实“门前三包”政策,鲤城交警联合城管等职能部门建立综合执法联合整治组,对辖区严管街商户建立起“沿街店铺门前停车秩序管理记录”制度,并将非机动车停放管理情况纳入记录项目,对商户店门前车辆违法停放的情况进行登记。
对于在视频巡查、实地巡查中发现的店主未尽管理和提醒义务,导致商户门前多次出现违停现象的,纳入重点关注名单,并及时通过电话、上门走访等形式对店主店员等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讲解“门前三包”责任义务,指导商户维护好门前停车生态,助推实现文明交通的共建、共享。
□本报记者 黄枫 通讯员 王唯佳 李佳炜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