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丰泽区出台《丰泽区促进影视产业发展若干措施》,促进影视产业快速、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推进文化强区建设,提升影视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措施》鼓励影视产业园区(基地、楼宇)的建设和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程序利用旧厂房等存量房产资源改建影视拍摄基地和后期制作基地,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影视拍摄基地。对丰泽区影视产业园区被认定为区级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楼宇)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凡在丰泽区新设立的影视企业,在丰泽区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楼宇)租赁场地达200平方米(含)以上作为影视企业主营业务办公场所,并签订两年以上租赁合同,给予每月20元/平方米租金补助。影视企业配套设施也给予相应的租金补助。
《措施》鼓励影视剧组来丰取景拍摄,在丰泽区开机连续拍摄超过5天,且取景带有丰泽标志性建筑或景点的,丰泽区将协助剧组做好交通等相关协调事宜,取景地为公共设施的给予免除拍摄场地费等相关费用,对在丰拍摄期间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群演劳务费及道具、设备、摄影棚、商业或私人场景租赁等费用,按10%予以补贴。
《措施》还将对国内外获奖影视作品的丰泽区出品企业进行分等次奖励,最高每部奖励1000万元;鼓励引进影视人才,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引才奖励10万元;鼓励引进优质影视文化企业(综艺节目),对招商主体予以招商奖励;支持影视企业融资,对注册在丰泽区的影视行业企业新增银行贷款予以1个百分点贴息;鼓励股权投资机构加大对影视企业的投资;对重点影视企业及重大项目实施“一事一议”原则。(郑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