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丽虹 通讯员吴秋瑜 黄凯杰)为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今年6月起,鲤城组织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并启动经营性自建房“百日行动”攻坚。截至目前,全区共排查自建房34416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4887栋,完成初步隐患排查工作。
据介绍,此次整治重点排查城乡接合部、城中村、拆迁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区域,突出排查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建扩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接下来,鲤城将进一步组织专业技术力量深入排查复核,推进分类处置。一旦发现房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违法建设行为、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相关部门将迅速采取清人封房、退出经营、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依法依规推进“两违”处置和经营安全复核。
根据相关方案,今后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必须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基建手续,并进行竣工验收。既有房屋改扩建方面,申请加层(总层数不超过3层)、装修改造(涉及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变动)、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应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后,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实施。房屋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经营行业主管部门不得批准有关经营许可等手续。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