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谢曦)来泉求职就业创业的各类人才将获我市短期免费住宿、优惠租赁人才住房和保障刚需购房等住房保障。近日,市住建局等五部门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涌泉”行动三类住房保障对象范围。
其中,求职短期免费住宿对象是指毕业2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未在泉就业且在求职所在县(市、区)无住房的。
优惠租赁人才住房对象是指毕业2年内并已在泉创业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以及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在创业就业所在县(市、区)无住房的,可承租最长24个月的优惠人才房。
以上两类对象均不限户籍,无住房对象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此外,刚需购房对象是指来(留)泉创业就业的非泉州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在我市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满3个月,可享受泉州市户籍人员购房政策。上述人员在泉州市缴交满3个月(不得补缴)的社保、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三项之一,或注册工商营业执照满3个月以上,即可享受泉州市户籍居民同等购房政策,其家庭在创业就业地(县〈市、区〉)范围内无住房的,可参与属地刚需摇号购房;其家庭在创业就业地(县〈市、区〉)范围内有一套住房的,可参与属地非刚需摇号购房。
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涌泉”行动人才住房保障申报系统已于近日正式上线,来泉创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技能人才等通过“泉州人才港湾”或“泉房通”网站即可进行注册申报。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享最长7天的求职短期免费住宿;住房租赁优惠方面,租住政府保障性房源或人才公寓的,租住市属人才房源按租房价格15%予以补助,租住县属房源由县(市、区)根据实际予以补助,优惠期最长可达24个月;来泉创业就业满3个月,可享受泉州市户籍人员购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