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詹伟志 通讯员陈庆榕)记者日前从石狮市公安局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安部门相关工作要求,石狮市公安局决定从8月22日开始开展为期1个月的贯彻实施《内务条令》专项督察。
据介绍,督察内容和方式采取现场督察、明察暗访等方式,对警容风纪、警察礼节、日常制度、内务设置、办公秩序、接待群众、值班备勤、安全防范、健康保护等内容,着重对“警容风纪、内务卫生、警察礼节”开展专项督察,定期对督察情况纳入通报。
专项督察将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着眼新时代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使命任务,严在平时、抓在日常,努力锻造一支素质过硬、精神饱满、纪律严明、形象良好的石狮公安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