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了2次手术,报销了4060元,刚好可以用这些钱调养身体,也减轻孩子们的负担。”近日,永春县外山乡墘溪村村民吴民欣慰地说道。
70多岁的吴民去年初患了一场大病,做了2次手术,花了近10万元,这对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他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庆幸的是他参与了当地的群众医疗互助,额外获得了一笔补助金。
2020年10月底,外山乡在全市率先试点推行群众医疗互助机制。群众医疗互助改变了传统商业保险补充保障“老不保、病不保”的问题,真正为有迫切需要的群众再加一道保障。目前,墘溪村有一半以上人口参与群众医疗互助,极大减轻了大病医疗负担。
“我们的政策是村民交10元钱,村里每人补贴10元钱,乡里再补贴一部分,医疗互助金差不多人均35元。”外山乡政府副乡长余一萍介绍,自愿参加医疗互助、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支付金额达到2500元的住院群众,只要符合补助条件,全年补助不限次数,单次住院最低可以补助300元,最高可以补助2万元,年度累计最高可以补助3万元。
截至目前,外山乡群众医疗互助可补助病种1539个,包括所有住院治疗情况,实现“全病种”覆盖,目前共筹资28万多元,累计发放补助款15万多元,资金使用率53.71%。(谢丽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