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型商品房建设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其品质是被征迁群众最为关切的核心问题。据本报报道,近日,泉州市“抓城建提品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意见》,对提升中心市区新建安置型商品房品质提出明确要求。配套绿化档次不高、外立面外户门厅装饰材料档次相对较低、电梯质量等配套设施还需加强等安置房“通病”,有望得到改善。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不少城市纷纷推进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房也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安置房建设的本意是让利于民、改善民生、提升城市品质,让拆迁户安居乐业;但不必讳言,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安置房建设存在不少质量问题,本该是民生工程、良心工程却成了“问题工程”。譬如此前媒体报道过其他城市的安置房出现漏水、墙体开裂、混凝土疏松等质量安全问题,有的配套设施与服务严重缩水,而有的“有房无证”、交房一拖再拖……久而久之,公众印象中的安置房就成了“劣质房”,仿佛安置房就意味着“品质差”。这损害的不仅仅是安置房的声誉,也是地方政府的声誉,毕竟一个服务型政府,不该让惠民工程沦为“伤民工程”。
给安置房“提品质”势在必行。难点在于,该如何着手?泉州这两年所尝试的安置型商品房就是一个很不错的思路。如果说以往的安置房模式是拆迁之后,政府承建安置房,并直接补偿拆迁户安置房;那么安置型商品房则是采取公开或协议出让土地的方式供地,开发建设单位按照商品房运作模式组织建设,面向房屋被征收户定向销售的商品房。也即,安置型商品房是按照商品房的模式建设安置房,之后再指定卖给拆迁户的限价商品房。
安置型商品房有诸多优点。比如它的房屋产权跟商品房一模一样,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安置房所获得的房产证与商品房相同,在买卖上会更加自由。比如安置型商品房的建设主体,积极引进市场上知名的房地产企业参与,房企按照商品房的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和管理,有大品牌房企背书,房子质量更有保证。除此,安置型商品房也不再与商品房“区隔”开来,而是与纯商品房随机分布,同一栋楼里有安置型商品房也有纯商品房,不会出现以前的情况——虽然就一墙之隔,却只有商品房能够享受绿化高、容积率低、人车分流、品牌物业服务等优质服务。
在安置型商品房模式的基础上,这一次泉州“抓城建提品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出台《意见》,从规划设计、绿化措施、节能环保、施工质量、设施设备、建设进度、长效管理等方面全面提升安商房项目建设品质。譬如底层除必要公共用房外,其余均作为架空公共开放空间,其面积占底层面积应大于50%;安置型商品房的建筑底部(不少于两层)、裙楼应采用干挂花岗岩、金属幕墙、陶板等高品质饰面材料;地下车库地坪面层应采用混凝土固化剂、金刚砂等新型建筑材料,地下室地面人防、消防、车道、车位等标识应采用专用涂漆施工等。这些举措无疑将全面提升安置型商品房项目建设品质,“居住舒适、配套完善、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管理有序”的新型安置型商品房社区指日可待。
总之,安置房建设是关系到民心、民生的工程,也是关系到城市建设与城市品质的工程。只有当“安置”更加“安居”,才是政府、群众和开发商三方的真正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