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雅珊 通讯员张梅兰)9月1日起,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正式启动,集中缴费期持续至今年12月31日。近日,记者从泉州台商投资区医保中心了解到,2023年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提高到不低于610元/人,集中缴费期内个人缴费标准为360元/人。
据悉,今年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与缴费统一时间启动。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未缴费的参保人员可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继续缴纳当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但缴费标准和待遇享受时间根据缴费时间有所不同。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中,缴费方面更便捷了。参保登记可“线上办”,参保人可准备户口簿,打开“闽政通”APP,进入“医保服务”里的“居民参保”,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完成居民信息填写并上传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参保人页后保存即可。已在我市参加过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且参保状态正常的群众,除登记信息有变更,由医保信息系统默认续保登记,无需重新办理基本医保参保登记。
此外,医保缴费也可“网上缴”,待参保登记完成,可关注“泉州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进入“便民服务”—“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个人社(医)保缴费办理”—“查询条件”中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确认费款信息无误后缴款。
记者了解到,台商区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重度残疾人和计生特殊家庭成员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补助;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20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中享受40%救济的人员,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区财政给予全额补助;在国家提倡1对夫妻生育1个子女期间,农村居民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农村居民生育2个女孩并已绝育的家庭,经卫健部门确认后,该夫妻和未满18周岁子女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区财政给予全额补助;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参保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区财政给予全额补助。此外,低收入家庭中,残疾人、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个人缴费部分的30%由参保人缴纳,其余部分由区财政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