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志明 通讯员谢艳菊 文/图)9月14日凌晨1时许,家住安溪县长卿镇的苏先生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一条蟒蛇后主动将其带至派出所,警民接力成功救助了这条蟒蛇。
“警察同志,我在路上发现了一条蟒蛇……”当天凌晨1时许,苏先生回家路过县道339火烧桥水库旁时,发现路上横躺着一条蟒蛇。蟒蛇腹部微鼓,静静躺着,可能是因刚进食不久,天气又热躺在路上休息。苏先生担心其受到伤害,自己又有捕蛇经验,于是将其捕获装在袋子里送到了派出所。值班民警随即联系林业部门,并于当天下午2时许将蟒蛇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救助处置。
民警为苏先生救助野生动物的行为点赞,同时也提醒广大群众:蟒蛇属于国家野生保护动物,严禁捕杀、贩卖、购买、饲养。发现蟒蛇后切勿慌张,亦不可擅自抓捕、猎杀,为了安全,应及时报警求助或联系林业部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