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詹伟志 通讯员黄华雄)近日,石狮市公安局再次获评“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成为唯一一个连续7次获评全国公安执法示范单位的县级公安机关。
石狮公安推行警情处置、案件结案、能力提升、场所管理、财物处置“五张清单”,将“警情、案件、人员、卷宗、场所、物品”执法监督要素融入执法办案实践,全要素覆盖执法监督各环节。2021年该局行政案件办结率达81.16%,同比上升27.73%,共依法处置涉案车辆40辆,发还、没收违法所得金额共计200余万元。
石狮公安在省公安厅“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88项基础上新增29项石狮模块,全面推进包容审慎监管,6月份以来该局对471起交通违法行为适用“首违不罚”“减轻处罚”。同时,严格落实“少拘慎押”,出台常见犯罪直接适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实施意见,降低诉前羁押率。制定出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十六条措施》《服务保障“5510”项目竞赛活动十条措施》,推出两批次33项“我为群众办实事”举措,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和群众纾困解难。
石狮公安坚持“监督+教育”的理念,强化监督制约,不断健全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上半年省公安厅个案考评平均成绩95.5分,位居全省第一。该局编制指导性案例、拍摄执法微视频、开展“臻享·法制沙龙”。2020年以来,全局共开展执法培训60多场次,参训民警达6700多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