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文珍)为加快新材料产业的培育和发展,持续推动重点新材料实现创新突破和产业化应用示范,日前,省工信厅启动《福建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支持参考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支持参考目录》)征集修订。
征集范围为,参照《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年版)》(以下简称《产业分类》)新材料目录及工信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指导目录》)中的新材料产品推荐。推荐《产业分类》《指导目录》范围外的新材料产品,应符合国家和本省产业政策导向,属于原创性或颠覆性技术创新,主要应用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型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值得注意的是,已列入《支持参考目录》的项目,产品名称及性能指标等如无变更,不再重复报送。
在具体条件上,生产企业为福建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企业依法拥有该产品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规格、性能或技术参数达到国际、国内同行业领先(或先进)水平;产品已完成产业化开发建设,具备批量生产的条件,且具有一定的市场需求和应用前景;产品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示范意义。
据了解,《支持参考目录》是申请省级重点新材料相关专项支持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