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安溪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概况及相关要求
1.出让价格不含契税、印花税、耕占税等税费及公证费。
2.用地范围的“净地”工作由参内安置办、参内镇政府负责,以场地平整后(地下室底板设计标高为准)的土地提供给竞得人进行开发建设。
二、竞买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与竞买。竞买申请人应明确承诺购地资金(含竞买保证金和土地出让金)来源属于自有资金而非融资资金(融资资金指银行贷款、债权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P2P募集资金),若被金融监管机构认定使用融资资金竞标取得土地的,取消竞得资格并没收保证金;竞买人应同时承诺竞得后其商品房预售价格接受政府调控。
三、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18日至11月9日17时工作时间。
(二)竞买申请人应于报名截止(2022年11月9日17时)前到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20层2010室办理完成报名手续,若有需要拍卖出让文件(含竞买须知等)的可于报名期间到2010室索取。
四、拍卖会举行时间、地点
(一)拍卖时间:2022年11月10日16时。
(二)拍卖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其他事项
(一)地块基本情况及有关建设要求:
1.该地块建筑限高80米以下,具体以提供的《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参内安置区BD-01地块施工图》为准;该地块住宅建筑单体质量要求达到泉州市优质工程及以上;竞得人应按照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参内安置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参内安置办”)、城区开发区管委会提供的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设计施工图进行施工建设,不得再对施工图进行调整;本项目具体的建筑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公共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及停车位数等经济指标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经泉州市规划勘测研究院测绘的指标为准,若与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经济技术指标不符,不得再增补。
2.应按照参内安置办、城区开发区管委会提供的施工图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具体如下:应配套设置居家养老服务点(280㎡以上)、社区卫生室(60㎡以上)、文体活动室(400㎡以上)、民俗活动室(300㎡以上)、物业管理用房(580㎡以上)、公厕(30㎡以上)、垃圾收集点及公共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卫生室、文体活动室、民俗活动室等公共服务用房应当在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给参内镇人民政府统筹使用,土地和房屋产权归参内镇人民政府所有,费税由竞得人负责;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其余公共配套设施的建筑面积均计入容积率指标,且不能改变用途,并按垃圾分类投放点“十有”标准同步配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3.竞得人应无偿提供:①地下室指定公共区域5914.64平方米内含人防车位226个(其中标准车位157个、微型车位69个)与地下室所有非机动车库2672.73平方米一并做为该小区摩托车、自行车的公共停车场所,竞得人不得处置(包括且不限于销售、出租等),不予办理不动产权证(详见附件2:地下室一层平面图);②其他详见本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相关要求。
4.该地块涉及征迁安置,竞得人不得用于融资贷款。
5.竞得人应按参内安置办、城区开发区管委会确认提供的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人防工程建设。
6.竞得人应承担施工图所涉及的场地与周边基坑、边坡(含坡顶防护)工程建设费用。
7.竞得人应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及商办类建筑建设管理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1〕75号)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8.工程其他建设要求:详见附件1:《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参内安置区BD-01地块土地拍卖附加建设要求》。
9.《关于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参内安置区BD-01地块建设要求及安置房情况说明》作为出让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安置房建设及回购安置情况说明
根据有资质的测绘单位(泉州市规划勘测研究院)提供的建设项目规划综合指标审查报告,本项目住宅面积125899.60㎡;商业面积15487.64㎡;公共配套面积3207.73㎡(内含门卫、物业管理用房);地下车位1338个(标准车位1175个,微型车位163个)。(具体指标详见《建设项目规划综合指标审查报告》)
1.本项目提供可售面积22000㎡(提供2栋独立的住宅13#楼10631.06㎡、15#楼10647.13㎡供竞得人销售、处置,其余721.81㎡由1#-12#住宅楼安置户选定后剩余房源提供),商业面积2426.91㎡(S3#、S4#、S5#一层门厅+二层及以上商业),地下车位1112个(标准车位1018个,微型车位94个)供竞得人销售、处置,提供的房产面积以房产预测绘报告书成果为计算依据。
竞得人必须提供如下面积的房屋作为回购安置房源:①住宅面积:扣除供竞得人22000㎡后剩余的全部住宅面积103899.60㎡;②商业面积:扣除供竞得人2426.91㎡后剩余的全部商业面积13060.73㎡。提供的房产面积以房产预测绘报告书成果为计算依据。
回购的商业由参内安置办及参内镇政府优先选定确认, 回购的住宅房源(户型、房号)由参内安置办及参内镇政府在1#-12#住宅楼优先选定确认。
若回购的房源(住宅和商业)不够安置需求,参内安置办及参内镇政府向竞得人继续回购,竞得人需优先提供房源以满足安置需求。
2.所有回购房源总面积约116960.33㎡(具体以参内安置办及参内镇政府向最终选定为准),回购单价统一为4000元/平方米进行回购。如最终选定的回购房面积超过116960.33㎡,超出部分按预售备案价(其中住宅最高不超过商品房限价)进行结算。土地竞得人应履行法定的纳税义务,依法将所有回购收入向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
竞得人应根据参内安置办及参内镇政府安置及剩余资产处置的需要,与房源实际产权人、参内安置办及参内镇政府签订三方协议,并根据参内安置办、参内镇政府提供的名册(含户主、房号、价款等),5个工作日内逐户开具正式发票交参内安置办和参内镇政府提供给户主。
安置后剩余的回购房源(含住宅、商业),由政府或政府指定的国有单位统一组织处置,竞得人应视同为房产销售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且不限于销售许可、售房合同签订等),并配合开具增值税发票。
3.以上安置房最终回购房源面积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不动产权证时,有资质的房屋测绘单位实际测绘的房产办证面积为准。
4.回购房费用支付形式、建设周期等事项条款详见附件:《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参内安置区BD-01地块建设安置房回购协议书》,在回购房源选定后,由参内安置办及参内镇政府与竞得人签订。
(三)竞买申请人须于报名时间内将竞买保证金汇至指定账户(须到账),并到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1层自然资源局收费窗口开具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
(四)竞买申请人应在报名截止前到6号楼B幢20层2010室提交完整的报名申请材料(具体详见竞买须知);到报名截止时,如报名人数只有一人,则取消本次拍卖活动,重新组织出让。
(五)竞买人拟在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或以已成立的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等内容。在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由我局与新公司或已成立的公司签订补充合同。
(六)该地块商品住宅(毛坯房)销售均价最高限价为10877元/㎡。该地块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可分批办理,预售备案价格应服从政府调控。
(七)本次出让采用“限地价、限房价、竞回购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并设有政府保留价,最终报价须等于或高于政府保留价才能成交。当竞买人报价达到14100万元时(溢价率48.42%),不再接受更高报价,土地出让价款缴款时间调整为自成交次日起30日内全部缴清,有其他竞买人愿意接受的,则竞买方式转为竞报政府回购价,回购价原为4000元/平方米,每竞报一次回购价减少100元/平方米,竞报回购价最低者为竞得人,当竞报回购价达到0元/平方米(即安置房无偿移交政府)时,若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愿意接受的,采取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八)当竞买人报价溢价率在48.42%之前时,竞得人应成交次日起30日内缴纳成交价款总额50%的首期款,成交次日起18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当竞买人报价溢价率达到48.42%时,自成交次日起30日内全部缴清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价款逾期缴纳的,每日按欠缴款额的1‰加收违约金。
(九)竞得人必须在土地交付后4个月内开工,土地交付后30个月内竣工并经验收合格,达到交房条件交付使用。
(十)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拍卖文件(含竞买须知等)后再提出申请,申请一经受理,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缴交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安溪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泉州银行安溪支行
账 号:0000014718783012
(十二)联系人、联系电话
白先生(资源局):
0595-23234662 15260840218
张先生(参内安置办):15905095580
(十三)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