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鲤城区江南新区城市更新项目建设需要,需对建设范围内(北:繁荣大道,南:拟规划5号路南段:站前大道,东:站前大道,具体范围以征收范围图为准)浮桥街道岐山社区全部坟墓进行迁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迁坟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0日,建设项目范围内相关坟墓的亲属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身份证或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岐山社区居委会办理迁坟手续。联系人:吴天保,13905063849。
二、补偿标准
1.选择统一迁移坟墓的,浮桥街道辖区内的坟墓,群众可以自主选择迁移到金浦、下店骨灰堂进行安置。坟墓的迁移由所在社区统一按民俗办理,迁移费用、骨灰堂20年寄存管理费用及200元骨灰盒补贴,由项目指挥部承担。
2.选择自行迁移安置坟墓的,按圆墓2200元/个,长墓2700元/个给予补偿。
3.凡在规定期限内无人认领的坟墓,一律视为无主坟墓,进行平除处理。
4.自公告登报之日起禁止在上述地域范围内葬坟,违者自行迁移并负责相关费用。
为保证迁坟工作顺利进行,望广大居民能够给予支持、配合,并相互转告。
特此公告
江南新区城市更新项目指挥部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