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丽娇 通讯员林泳坤)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和“四好农村路”项目的专项补助将适当提高,这是记者从《泉州市“十四五”时期普通公路市级补助标准》上获悉的。
普通国省干道建设方面,一、二、三级公路分别从90万、70万、50万元/公里,提高到120万、100万、70万元/公里。“四好农村路”方面,新增补助对象为较大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对较大自然村非硬化路乡村道新改建至单车道3.5米和4.5米,分别按每公里12万元和16万元予以补助,而单个项目补助上限不超过项目投资的30%。
为助推美丽农村路“串珠成链”工程,生态示范路的补助标准有变化了,调整为对最美乡村“福”路的奖励,一旦获评省级最美乡村“福”路的,每个可获30万元奖励。
记者还了解到,《补助标准》新增农村公路桥梁拼宽补助,对因桥梁宽度不适应而实施拼宽改造的,按1500元/平方米予以补助;提高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市级补助至3万元/公里,重点补助村道安防工程,不再对县、乡道的此类工程进行补助;农村公路晋级建设和路面重铺、农村公路养护、危桥加固和拆除重建、灾毁保险、示范创建、乡镇综合服务站等项目将继续按原标准予以市级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