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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1月1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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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涉虚假宣传 被判“退一赔三”

本报讯 (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陈璇璇)网络购物极大地方便了人们的工作和生活,但消费者一不小心也会遇上需要维权的烦心事。是自认倒霉退货退款呢?还是依法要求三倍赔偿呢?

今年4月,孙某通过其淘宝账号在淘宝购物平台,向黄某所经营的“真蚕丝绸高档家居服”店铺下单购买一套桑蚕丝绸真丝睡衣,并支付货款243元。该睡衣商标标签上显示成分“真丝100%”,且孙某在淘宝购物平台上与黄某店铺客服沟通时询问“这个是100%真丝的吗”,黄某店铺客服回答“是的”。

5月,孙某又在黄某的商铺下单购买四套睡衣,孙某在淘宝购物平台上与黄某店铺客服沟通时,黄某店铺客服又称“我们不是100%桑蚕丝”,前后表述不一致。

随后,孙某与店铺客服协商,要求“退一赔三”,店铺客服称可以退回且承担运费,但拒绝赔偿。因双方协商未果,孙某作为原告,将黄某起诉到洛江区人民法院,要求其“退一赔三”。

洛江法院经审理认为,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商品,其合法权益受到保护。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近日,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判决黄某要接受退货并承担三倍赔偿。

法官介绍,该案中,虽然涉案商品没有任何质量问题,但是被告商铺客服运用“真丝100%”等极具吸引力的广告语进行宣传,干扰消费者自主做出购买决定,既扰乱了市场的正常竞争环境,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在网购交易过程中,广大消费者应提高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既要考察电商卖家的可靠性,也要做好交易证据的采集与保存,以便权益受到损害时,能够通过合法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提醒网店经营者不要心存侥幸,网上销售同样要诚实宣传、诚信经营,否则不但自砸招牌,还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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