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林森)党的二十大报告就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出重要论述,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为更好传承弘扬“晋江经验”,推动民营经济加快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近日,我市出台了《泉州市贯彻落实福建省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既逐条对照省上《若干措施》,又结合我市实际进行细化、拓展,围绕19个方面,提出48条具体举措,拿出“真金白银”,彰显“真情实意”。19个方面包括做优做强民营龙头企业、梯度培育中小微企业、提升民营企业创新能力、推动民营企业技术改造、提升民营企业智能制造水平、推进民营经济数字化转型、加快民营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加快推进民间投资增长、推动民营经济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完善民营企业引才引智服务机制、优化民营企业创新融资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用地需求、强化数据要素支持、“提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水平”、提供精准政务服务、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桥梁和服务作用、促进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民营经济良好发展环境等。
值得关注的是,在推动民营经济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方面,我市新增政策措施,将利用好国家支持外向型产业链提质增效项目扶持政策,提升我市纺织服装产业国际竞争力;支持举办产业型展览、会议和微展会,广泛邀请采购商来泉采购,鼓励通过委托境外合作伙伴、代理商等方式参加国外线下展会,以及包机抱团赴国外开拓国际市场;通过资金奖励,支持民营中小微商贸企业限下转限上,鼓励个体工商户企业化、公司化发展,推动中型民营商贸企业壮大经营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