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晓明 通讯员许艺琳)市民张先生酒后在路边叫了一名代驾,岂料醒来后发现身上、车上的财物都不见了。近日,晋江市公安局新塘派出所联合便衣行动大队、合成研判中心,在晋江市池店镇成功抓获嫌疑人朱某,破获“11·30” 代驾司机盗窃案。
11月30日,张先生报警称,11月27日凌晨2时许,他酒后站在路边叫了一名代驾司机,对方将他送到晋江市新塘杏坂社区某位置后即离开了。醒来后,他发现车内一部苹果14手机、一枚金戒指、一条铂金项链以及一瓶茅台酒不见了,总价值约15000元。据悉,因酒后失忆,张先生在朋友的帮助下才回忆起叫了代驾一事,所以在案发后3天才报警。
接警后,民警调取现场周边监控视频,发现除了代驾司机外,无其他可疑人员靠近案发车辆。经了解,报警人叫代驾司机是要求将其送回石狮家中,其并不知道为何将其送至晋江市新塘杏坂社区,且查阅报警人手机付款记录后未发现有支付代驾费用记录。代驾司机的种种行为较为可疑,综合以上疑点,民警初步将代驾司机锁定为本案嫌疑人。
由于报警人是在喝完酒后在路边叫的代驾,并非通过代驾平台预约的司机,司机身份一时无法核查。民警通过嫌疑人驾驶电动车离开的路线进行视频延伸,发现对方实施盗窃后驾驶电动车往石狮方向行驶。
民警进一步通过视频延伸发现,嫌疑人在石狮市灵秀镇长途车站红绿灯路口搭乘一辆小轿车并将其驾驶的电动车放在该小轿车后备厢后离开。民警与该车主取得联系。经了解,嫌疑人搭乘该车到达晋江市池店镇御辇村路边,支付车费后下车继续驾驶电动车离开。民警从车主收费记录掌握到嫌疑人身份信息,并研判确定了嫌疑人落脚点。案件获得重大突破,此时距接警仅用3小时。经过蹲守,当晚11时许,民警将犯罪嫌疑人朱某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朱某对其实施盗窃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朱某已被晋江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