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与人类文明相伴而生。从地理学角度来说,地名属于基础地理信息,人们参与经济社会活动都需要用地名指示地理方位。从语言学角度来说,地名属于专有名词,每个地名都有对应的读音、文字书写形式和含义。地名中体现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沉积着生产生活的印记,记录着自然地理特征和人文风貌。长年以来,人们借助地名来读懂一个地方的故事。
今年,《地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迎来首次修订,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对地名命名、更名、使用、文化保护及其相关管理活动作出全面规定。
“原《地名管理条例》1986年颁布,如今已过去了30多年。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地名服务有了新期待。新《条例》的施行,是我国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对进一步优化地名环境,便利群众生产生活,更好地传承保护地名文化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泉州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有关负责人表示。
于变革中焕发生机。《条例》的修订出台将对新时代地名管理工作发挥哪些作用?《条例》对新时代地名管理工作做出了哪些部署要求?围绕《条例》亮点内容,日前,本报邀请泉州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进行解读。 □本报记者 林书修 通讯员 陈燕燕 罗海深
明确管理原则 细化监管体系
地名管理不仅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更关系到国家主权、社会治理。新修订的《条例》明确了管理原则,提升了对地名管理的定位。
地名管理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地名是领土主权的象征。国家对某一地域的管辖首先体现在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命名并推广使用。比如,我国对一些岛礁的命名,就宣示着国家主权。另一方面,地名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尤其是行政区划、住宅区等地名,群众日常频繁使用,社会关注度高。
《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地名管理应当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地名管理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团结,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文化”,这充分体现了加强地名管理的重要意义。
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理顺了地名管理体制。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并对外交、公安、自然资源、新闻出版等相关部门在地名管理工作中如何协调、配合进行了明确安排。同时,《条例》还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文化保护存在问题的,应当及时提出整改建议,下达整改通知书,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对涉嫌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有关责任人员,必要时可以采取约谈措施,并向社会通报。
保护地名文化 延续乡情文脉
地名是载体,文化是灵魂。在地名命名、更名过程中,人们的社会价值、文化取向等思想观念自然会融入地名中。不少老地名也成为人类文明的记忆。例如,宋元时期的泉州港,有“东方第一大港”的美称,泉州古港也为泉州留下了不少有关的地名。比如“舶司库巷”——在中山南路西侧马坂巷南面,宋元时期泉州市舶司在此设有仓库,故名;“聚宝街”——在德济门外(地名“南门兜”)东南侧,宋元时期中外商人聚集在这里交易珠宝商品,故称“聚宝街”……类似的地名见证着泉州这座“世遗之城”的历史底蕴。
近年来,地名的文化意义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2007年,联合国地名标准化大会明确了地名“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适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新修订的《条例》也从多处规定突出了地名文化保护。例如,《条例》第五条规定,“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文化保护应当反映当地地理、历史和文化特征,尊重当地群众意愿,方便生产生活”。上述规定体现出地名命名、更名中应优先考虑传承、使用当地历史及文化资源、保护地名文化遗产,具有及时性、必要性。
此外,新修订的《条例》对如何做好地名文化公益宣传,研究、传承地名文化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并将符合条件的地名文化遗产依法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范围”。此外,《条例》第十条规定:“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体现中华历史文脉的地名,一般不得更名。”这些措施有利于优秀传统地名文化的保护,有利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文化。
规范命名更名 遏制地名乱象
地名与百姓生产生活也息息相关。这意味着,如果地名管理不规范,将给政府管理、公共服务和群众生活造成一定不便。近年来,由于一些地名混淆、相似、相近等原因,在处理火警、治安事件、纠纷事故等突发危机时,可能会造成跑错了路、找错了地方,导致危机处理滞缓,影响政府治理效能。
新修订的《条例》严格规定地名命名、更名程序,遏制地名乱象。
《条例》明确,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申请地名命名、更名应当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命名、更名的方案及理由,地理实体的位置、规模、性质等基本情况及其他材料。行政区划的命名、更名,应当按照《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的规定,提交风险评估报告、专家论证报告、征求社会公众等意见报告。其他地名的命名、更名,应当综合考虑社会影响、专业性、技术性以及与群众生活的密切程度等因素,组织开展综合评估、专家论证、征求意见并提交相关报告。这些规定确保能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也使地名命名、更名过程成为汇聚智慧、凝聚共识的过程。这样的方式将对防止地名命名、更名中的“任性”发挥重要作用。
此外,《条例》对违规进行地名命名更名、不报送备案或者未按时报送备案、未规范使用标准地名、损毁地名标志等行为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