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林铭珊)市两会期间,农工党泉州市委会提出《关于用好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试点政策的建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泉州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试点政策,为传承弘扬“晋江经验”、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创造有利条件和发展空间,机遇千载难逢,意义极其重大。
《建议》指出,从六个方面发力用好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试点政策:一是大力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开发,推进首批试点项目实施,在园区标准化项目、村级工业园和近期实施的城市更新项目中选取低效用地较为集中、具有典型代表性、经济可行性强、土地再开发价值提升空间大的片区申报试点项目,积极申报,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二是调查认定摸清低效用地底图底数、上图入库,聚焦“旧厂、旧城、旧村、村级工业园”四大类型,并涵盖城中村、历史街区、仓储区、居住区及工业区;同时将具有突出社会价值的企业及相应地块纳入低效豁免白名单。三是制定城镇低效用地开发政策指引,共同建立全生命周期政策管理体系,明确城镇低效用地开发总体导向,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开发的管控、激励政策工具。四是探索多元化改造模式和灵活的规划管理机制,积极探索优质龙头企业主导改造模式,鼓励知名园区运营商在中小企业集聚区统一连片开发,鼓励国有企业等深度参与低效用地再开发全程服务。五是创新土地整备收储实施路径,创新土地置换、增存联动、土地复垦与指标流转、混合改造、全域综合整备等一揽子土地整备新路径,支撑区间低效工业用地成片连片改造。探索二、三产业混合用地,审慎试点部分产业园区工业物业分割政策。探索精准面向企业需求的“定制化”产业用房建设,探索出让“标准地+”模式。六是加强动态监测和绩效监管,建立远期“亩均论英雄”政策机制,建立产业项目绩效评估制度,完善产业项目土地使用权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