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雅珊 通讯员庄海鸿)日前,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区公共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在区退役军人之家签订《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乘车合作协议》,并公布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乘车优待具体内容。具有台商区户籍或在台商区居住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凭优待证可享受公共交通优待政策,免费乘坐区公共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所属公交线路。
为褒扬退役军人、“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优抚对象作出的贡献,台商区在公共交通优待方面不断更新内容。在坚持现役军人享受免费乘坐公交路线和军车免费停车的优待政策基础上,台商区进一步扩大优待范围,如今,包含退役士兵,转业军官(军士/士官),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和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等退役军人,以及其他优抚对象(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均可享受公共交通优待政策。
台商区民生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服务科科长王尚集表示,此次同区公共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在全市率先对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享受交通优待等方面进行探索和突破,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好新时代双拥工作,提高优待证“含金量”,让广大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军崇军爱军浓厚氛围的实际举措。
据悉,台商区将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优待工作,不断拓展社会化优待项目,更好顺应广大退役军人及其优他抚对象的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