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泉州市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落实“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日前,石狮市纪委监委印发《激励保护干部担当作为八条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贯彻落实,提振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精气神,为我市加快建设现代化商贸之都提供坚强保障。
《措施》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从精准分类处置、规范谈话函询、科学审慎问责、彰显执纪温度、及时澄清正名、注重教育感化、支持干部选树、突出宽严相济等八个方面提出具体内容,从坚持事业为上、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容纠并举等三个方面明确工作原则,鼓励支持党员干部坚决落实我市“三个示范”“两区三城”“五在石狮”等工作部署,增强争优、争先、争效意识,积极投身“5510”项目奋战年活动,努力营造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的良好发展环境。
《措施》强调,全市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认识激励保护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意义,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结合职能职责,各负其责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容错纠错在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内进行,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大力宣传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广泛宣传容错纠错典型案例,消除党员干部的思想顾虑,形成鼓励担当、崇尚实干、为担当者担当的良好风尚;大力弘扬“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让干部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抓好工作落实、推动事业发展上来。 (黄翠林)